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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州市坚持标准严把质量 扎实做好首次县(区)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

2017-08-15 10:38 创智培训

    为认真贯彻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,以及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》,全面提升县级党校办学治校工作水平,宿州市扎实开展了首次县(区)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。

 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,突出党委重视。成立了宿州市县(区)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市评委会),由市委秘书长担任评委会主任,市委组织部分管干部培训工作副部长,市委党校分管教学、科研等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,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干训科、市委党校办公室(工作处)、教务处、组织人事处、理论研究室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。下设评委会办公室,负责做好办学质量评估的组织协调、沟通联络、资料收集等工作。

  二是量化指标体系,突出质量标准。6月7日,宿州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党校联合印发《宿州市县(区)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(暂行)》,明确了评估的指导原则、对象、内容、程序、等次和周期等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》,以及中央、省市委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(实施意见)》,结合全市党校工作实际,配套制定了宿州市县(区)党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,设置了6大类一级指标和29项二级指标,并明确了各项二级指标的评估依据和标准。

  三是细化考评方案,突出公平公正。本次评估工作分单位自评、实地考评、审定通报三个步骤进行。自评阶段,各县(区)委党校对照评估指标体系,填写《办学质量评估表》和相关表格,自我评分并形成自评报告报市评委会办公室。实地检查评估阶段,按照“一把尺子量到底”的原则,组成一个考评组,实地检查考核基础设施建设,现场查阅核对相关资料的基础上,考评组从组织领导、培训情况、科研能力、师资力量、综合保障、工作创新六个方面进行合议,归纳形成基本评议意见,评议意见除肯定成绩外,主要指出被评估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并进行现场反馈。

  四是审定通报结果,突出作用发挥。县(区)委党校自评,市考评组现场实地检查考评结束后,市评委会召开会议,听取考评组评估情况及评分结果汇报,研究审定书面反馈意见,并将评估结果以不同的方式向有关市领导、各县(区)委、县(区)委组织部、县(区)委党校通报。市评委会办公室适时对各县(区)委党校评估通报问题整改情况,组织开展督查和“回头看”工作。通过开展评估工作,帮助县(区)党校解决突出问题,改善办学条件、增强办学实力、提升办学质量,切实达到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的目的。


      文章来源:中央党校网 [作者:马杰]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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